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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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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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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的班车租赁服务业绩(单笔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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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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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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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拟投入驾驶人员须具有至少5年的驾龄,最近3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满12分记录,未存在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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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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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①拟投入车辆须具备国五及以上标准,车龄不超过6年(以挂牌日期为准)。②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班车均须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个座位险赔付金额不低于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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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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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